非法拘禁超过二十四小时的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是一种持续行为,即该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使他人在一定时间内失去身体自由,不具有间断性。
非法拘禁罪符合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符合下列条件的认定构成非法拘禁罪:1.侵害的对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权利的任何自然人;2.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3.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
综上所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非法拘禁行为要求具备一定的情节才定罪处罚,那么对一般主体而言更应规定一定的标准,否则造成对一般群众打击严,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打击缓的现象。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构成非法拘禁罪需要多长时间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