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资金认缴年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法律不做限制。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年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
(二)正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股东自己约定,但注册资本认缴期限不是越长越好。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等信息以后均是向社会公众公示的信息,如果客户看到股东长期没有向公司实际缴纳注册资本,有可能会认为股东没有实力,会降低对该个公司的信用评级,从而可能影响公司业务。认缴金额、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内部的自行约定,但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也应当与公司规模、股东自身经济实力相匹配等。出资时间应当为固定期限,且符合公司经营实际,不得约定为无期限或超过公司的经营期限。
处理的方法,通常有两种:
(一)可以选择延长认缴期限
从实缴变为认缴之后,公司注册资金填多少、什么时候实缴完,都由公司股东集体决定,然后体现在公司章程之中。
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
因此,如果认缴期限到了而认缴资金没有实缴完,就可以选择采用延长认缴期限的方式,来进行处理。
只要得到了全体股东的同意,并办理了相关的修改程序之后,就可以延长认缴期限。
不过有一点是需要注意的,认缴期限虽然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能超过公司的营业期限。
而且,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等信息,均是需要向社会公众公示的,如果公司长期没有实际缴纳注册资本,会降低公司的印象分,从而有可能会影响公司的业务。
所以,这也提示了一点:注册公司的时候,对于注册资金方面的填写一定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慎重填写。
(二)减少注册资金
要是不想延长期限,那就可以选择减资的方式。办理的程序为:
全体股东作出减资决议,然后提交必须的材料到工商部门。
比如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常纳税情况证明、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等,履行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同时,还需要通知债权人并对外公告,即需要自公司做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其实不管是延长期限,还是减少注册资金,办理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会很多,没有足够的经验来处理,是比较麻烦的。但如果没有进行处理,是需要承担对应的责任的。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正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股东自己约定,于是部分创业者就认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不是越长越好,其实并非如此。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等信息以后均是向社会公众公示的信息,如果客户看到股东长期没有向公司实际缴纳注册资本,有可能会认为股东没有实力,会降低对该个公司的信用评级,从而可能影响公司业务。
认缴金额、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发起人)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合实际:比如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应当与公司规模、股东自身经济实力相匹配等。出资时间应当为固定期限,且符合公司经营实际,不得约定为无期限或超过公司的经营期限。
因此对于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时间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就可以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注册资本认缴制的期限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知道目前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但是不得约定为无期限或超过公司的经营期限。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