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开庭后多久出判决结果

更新时间:2022-04-06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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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如果犯罪行为人犯了刑事案件,要进行刑事诉讼的话,是需要聘请专业律师代理的,这样可以帮助自己做更多的辩护,当然行政诉讼案件里也是可以请律师辩护的,那么行政诉讼开庭后多久出判决结果?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

行政诉讼开庭后多久出判决结果

  法律对开庭后多久判决没有规定,时间长短,这个主要看送达情况、案情等。不过法律对案件的审理期限有相应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行政诉讼开庭

二、

行政诉讼上诉期多久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三、

哪些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为不服的,可以提出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行政诉讼开庭后多久出判决结果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只是规定一审普通程序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6个月内审结。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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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开庭后多久出判决结果?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后法院一般多久出判决结果?法律上对这块有什么规定吗?
看具体情况,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属于普通程序的,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宣布第一审的判决,如果是简易程序的,时间则为四十五日。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六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但是如遇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延长,应由高级人民法院进行批准,而如果是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判决时间的,则应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从上诉到开庭需多长时间?
行政诉讼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行政诉讼的诉讼主体有原告? 原告是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法人和组织。依照行政诉讼法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是原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1)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 (2)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 (3)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 (4)与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 在行政诉讼中,要注意以下情况下原告的确定: 1)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2)公民因被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提起诉讼的,其近亲属可以依其口头或者书面委托以该公民的名义提起诉讼。 3)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4)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5)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作诉讼代表人;其他合伙组织提起诉讼的,合伙人为共同原告。 6)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作诉讼代表人;没有主要负责人的,可以由推选的负责人作诉讼代表人。 7)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应当推选1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  8)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9)农村土地承包人等土地使用权人对行政机关处分其使用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行为不服,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10)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该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诉讼。  11)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 12)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同一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是共同原告。 13)如果在诉讼进行中,作为原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的主要负责人被更换,导致参加诉讼的法定代表人也要更换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继续参加诉讼;已进行的诉讼活动对于继续参加诉讼的法定代表人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