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罪和名誉权的区别
更新时间:2022-03-07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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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诽谤罪是故意捏造犯罪事实并且散布谣言贬损他人。名誉权是一个人在社会上享有的综合声誉。名誉权可以是诽谤罪的客体。那么诽谤罪和名誉权的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诽谤罪和名誉权的区别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诽谤罪和侵犯名誉权的主要区别:
(一)主体不同。侵害名誉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诽谤罪的犯罪主体和被害人,只能是自然人;
(二)主观方面不同。侵害名誉权的主观过错,故意、过失均可构成。诽谤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三)行为方式不同。构成诽谤罪的行为方式,一般是比较严重的,因此不再被认为是普通的侵害名誉权的方式;
(四)危害后果不同。诽谤罪的危害结果,是对社会构成了较为严重的危害。侵害名誉权的行为还远未达到这样的程度。

二、
诽谤罪的立案标准
(一)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
(二)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三)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
(四)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
(五)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三、
诽谤罪和侵害名誉权是同时发生的吗?
诽谤罪和侵害名誉权并不是同时发生的,虽然名誉权受到损害通常都是由于他人诽谤而造成的,但在正常的活动中其行为也极有可能会受到侵害,并且若是他人传播事实也可能使得侵害了他人的名誉权,但是此时并非就是诽谤。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诽谤罪和名誉权的区别的相关知识,侵害名誉权常常是由于别人诽谤造成的,但诽谤罪的客体不仅仅包含名誉权还有荣誉权、姓名权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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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侮辱、诽谤情节较轻,被害人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名誉,并赔偿损失。如果侮辱、诽谤情节严重,涉嫌构成侮辱罪、诽谤罪的,可申请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
名誉权和荣誉权区别,请问名誉权和荣誉权区别是什么?公民的名誉权和荣誉权要怎么区分?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它是人格权的一种。
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荣誉权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
名誉权与荣誉权毕竟是有本质区别的。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第一,权利主体不同。名誉权的权利主体是所有的民事主体,任何自然人、法人都享有名誉权,具有普遍性。而荣誉权的主体则不是所有的民事主体,而是依据是否获得荣誉的事实而定,因而有的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有的则不享有,它具有专属性。
第二,取得和丧失权利的方式不同。公民自从出生时起、法人自其成立时起就开始对自己的名誉依法享有不受侵犯的权利,而荣誉权并不是公民一出生便能享有的权利,而必须是有了突出贡献被有关组织授予某种称号以后才能产生的一项权利。如果公民的荣誉称号被合法取消或剥夺,其荣誉权也就丧失了,但名誉权不会丧失。需要说明的是,公民的名誉权和荣誉权并不一定随着公民的死亡而必然丧失。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死者名誉权是可以得到保护的。
名誉权的概念,请问名誉权是什么意思?名誉权的概念是什么?
你好,名誉权是指公民、法人对自己的品德、才干、名声、信誉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不受侵害的权利。名誉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的人格尊严,它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乃至其他社会活动的基本条件,名誉权是民事主体的一项重要的人身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