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的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假释考验期是对于符合条件的罪犯予以提前释放给予的一段考验的期限。在这段期限内,犯人须遵守一定的规定,并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
根据《刑法》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在假释考验期内,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管理;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假释是一种有条件的提前释放罪犯的制度,当然要获得假释批准,首先就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否则的话被假释就是违法的。而在被假释的同时,一般剩余的刑期就是考验期,在假释考验期内,若是发现罪犯又犯新罪的话,虽然不会被认定构成累犯,但此时也是会撤销假释,之后再数罪并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假释的考验期限从什么之日起计算的相关知识,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假释的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