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有两种处理方法:
(一)拿证后,再使用的情形:对于尚未大量投入使用的诉争商标,在审查判断商标近似和商品类似等授权确权条件及处理与在先商业标志冲突上,依法适当从严掌握商标授权确权的标准,充分考虑消费者和同业经营者的利益,有效遏制不正当抢注行为,尽可能消除商业标志混淆的可能性;因此,一旦遇到商标驳回的情况,由于商标从未投入使用,反而让自己失去了驳回复审的博弈机会。
(二)边申请,边使用的情形:目前很多企业都采用此种方法管理自己的品牌,即不管是否拿到注册证,从申请之日起或者在申请之日前便已开始使用。
这种方法的最大弊端即当申请商标被驳回时,在长达一年的使用过程中,不仅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一年的心血付诸东流,还得对已使用中的品牌下架甚至重新调整,这对企业而言无疑是重创。所以,在驳回复审这条救济途径上,由于商标大量的投入使用,形成的稳定的市场关系,往往会受到商评委的认可,故而即使在商标授权阶段驳回了,在确权阶段仍有反败为胜的可能。
商标注册申请日的确定方式:以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为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自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应当进行初步审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无人异议的,发给商标注册证。
申请商标注册需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注册申请,提交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商标图样等申请文件,缴纳商标申请费用,然后由商标局在九个月内审查完毕并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对于初步审定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商标局就可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商标注册申请中可以使用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商标的申请一定是越早越好,越后越难。但如果真的非常心急使用,建议您可以打上TM标志,也就是未注册商标标识开始使用。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找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