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房产的流程
更新时间:2022-03-15 14:3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对于一些被法院作出判决而不按判决书进行执行的人,法院是有权对侵权人的房屋进行查封。这是目前我国对于一些老赖所进行最有效且保证各方利益的方式。法院对于需要被查封的房产所进行的流程是怎么样的?以下就是我们都找法网的小编为大家带有关于法院查封房产的流程的相关知识。
一、
法院查封房产的流程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是在提起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的程序时,人民法院将有可能对房产进行查封。手续如下:
(一)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二)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下列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1、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
2、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
3、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三)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二、
法院查封房产的情形有哪些
法院查封房产有以下情形:(一)恶意转移或者变卖房产;(二)诉前保全;(三)执行案件时,暂时没有履行能力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三、
查封房产是什么意思?
房产查封指的是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在案件原告提出查封申请的情况下通过司法的途径把被告所属名下的房产查封,被查封后的房产是不能进行过户、抵押等手续的,但仍可以继续居住使用。强制执行查封后,被告还可以住那套房子,但是不能转让房子了,就是对这栋房子的权利进行了限制,不能转让、赠与给他人了。
房屋可以被法院多次查封。人民法院查封房地产,应与案件诉讼、执行标的为基础:
(一)执行依据明确记载房地产的数量、位置的,实际查封的数量、位置应与其相当;
(二)已能确定部位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上应写明查封的房地产的具体部位、数量;
(三)对不可分割的房地产,应当整体查封,但协助执行通知书上应当写明查封房地产的具体价值量。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于法院查封房产的流程的相关知识,从上文可知,法院会向向相关的部门发送协助通知书,各部门共同合作进行查封,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房产被查封怎么解封
解封是指,被查封的房产因法定查封期限届满或者已经强制执行完毕,经被查封财产的当事人申请,法院作出予以解封的决定并执行。房产解封流程:
1、法院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2、提交法院解封房产的法律文书;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解封处理。
查封房产怎么解封,怎么规定
一、查封的房子什么情况下可以解封
1、查封的房子有以下情况可以解封:
(1)是保全人或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出解除申请,法院审核后解封;
(2)被保全人或被执行人申请并经保全人或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审核后解封;
(3)案件审结,主要是被保全人已经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不需要拍卖查封的房屋,法院裁定解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二、查封的程序有哪些
查封的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担保,在司法实践中,一般都是保险公司出具保单;
2、法院承办法官审核,是否可以保全或执行,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3、当事人带着协助执行通知书和相关法律文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封。
原告撤诉我的房产仍在查封,如何申请解封
解除对房产的查封,一是原告申请解除,二是提供现金担保,就是讲同等数额的现金交给法院,三是原告撤诉,案件审结,四是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起诉或者是诉讼请求,并且案件已经生效。房产查封是指诉讼过程中法院在原告提出查封申请后通过司法途径将被告名下的房产予以查封,被查封后的房屋不能进行过户、抵押的手续,但仍可以继续居住使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四)债务已经清偿的;(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