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的行使有什么作用

更新时间:2022-07-14 07:55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留置权的行使需要达到法律规定条件,那么留置权的行使有什么作用?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这个问题,并带您了解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的学习和实际应用有所帮助。
一、

留置权的行使有什么作用

  留置权的作用是担保债权。其担保作用与其他担保物权相比更具单纯性,因为抵押权与质权都是当事人主动设定的,除具有债权担保作用之外,还具有融通资金的作用;而留置权是被动发生的,仅具有债权担保一项作用,不能起到融通资金的作用。

  留置权的基本规则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变价后,优先受偿,实现债权。

留置权行使

二、

行使留置权的程序是什么

  行使留置权的程序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留置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三、

留置权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七条 【留置权的定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八条 【留置财产与债权的关系】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第四百四十九条 【留置权适用范围限制】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第四百五十条 【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特殊规定】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第四百五十一条 【留置权人的保管义务】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五十二条 【留置权人收取孳息的权利】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留置权的行使有什么作用的相关知识,留置权是担保物权,留置权的作用是担保债权,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我们的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反担保有什么意义,反担保在法律上是什么意思,又有什么意义呢
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担保人作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
留置权有哪些法律特征? 留置权在法律是有什么特征么
  留置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对其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予以留置并就其变价优先受偿的权利。   1、具有物权性   留置权发生两次效力,即留置标的物和变价并优先受偿。在中国,尽管民法通则将留置权规定在“债权”一节中,但通说认为留置权具有物权性,是一种担保物权。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四项规定:“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根据这一规定,首先,留置权是一种物权。留置权系以留置物为标的的权利,其效力直接及于留置物。当具备法定条件时,留置权人就可以排他地占有,支配留置物,不仅得对抗债务人的返还请求,且得对抗一般第三人对留置物的权利主张,其次,留置权是一种担保物权。留置权是以担保债权受偿为目的的物权,不同于用益物权,系以取得留置物的交换价值为主要内容的权利。故留置权体;现为一种价值权。当债务人不履行给付义务超过约定期限时,留置权人可以就留置物的交换价值优先受偿。   2、不可分性   即债权得到全部清偿之前,留置权人有权留置全部标的物。不可分性是物权,特别是担保物权的共性。留置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当然具有不可分性。所谓留置权的不可分性,是指留置权的效力就债权的全部及于留置物的全部。它实际上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留置权所担保的是债权的全部,而非可分割的债权的一部分,二是留置权人可以对留置物的全部行使权利,而非可分割的留置物的一部分。所以,债权的分割及部分清偿、留置物的分割等,均不影响留置权的效力。只要债权未受全部清偿,留置权人就可以对留置物的全部行使权利,留置权的不可分性决定于留置权的效用。   3、从属性   留置权实现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留置权为担保债权而设立,故留置权从属于其所担保的债权,它们之间形成主从关系:债权为主权利,留置权为从权利。这种从权利为从物权,而非债权。有人认为留置权为从债权,这是对留置权从属性的误解,无疑否定了留置权物权效力的本质属性。留置权的从属性表现在以下三点:第一,留置权的成立以主债权的成立为前提。这是留置权在成立上的属性。留置权是债权人以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为其债权的担保。因此,只有主债权成立,留置权才能成立。如主债权不成
留置权消灭的原因包括?什么情形下留置权会消灭?留置权消灭的原因主要包括哪些?
留置权终止消灭的原因主要有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另行提供担保。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相关知识推荐
问题没解决?立即咨询律师
平台保障
优选律师
快速响应
#3分钟内获得解答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一般来说,井下工属于特殊工种,累计工作九年且工龄35年、年满55岁是可以退休的。不过要满足相关退休条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分钟前
征信显示结清且对方无法提供个人代偿流水,这对你有利。积极准备应诉,向法院说明征信情况及对方证据缺陷。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4分钟前
首先要安抚你哥情绪,自杀这种行为不可取,也没人需对自杀担责。被执行人有工作有消费能力却未执行判决,可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2分钟前
若限制到期未解封,可先收集能证明无违规的证据,像正常交流记录等。接着通过平台申诉渠道说明情况,表明未
捷诉律师
捷诉律师
20分钟前
你认定了吗,认定了也要申请排队
黄释煜律师
黄释煜律师
21分钟前
贷款平台要求购买理财才能激活贷款的行为涉嫌违规,可能涉及诈骗或捆绑销售。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