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种类

更新时间:2022-08-17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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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看到建设用地,大家的第一反应就是房地产公司所获得建设商品房的地块,他们也是通过招标一类方式获得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建设用地使用权种类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

建设用地使用权种类

  (一)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拍卖、招标和协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采取双方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一)协议;(二)招标;(三)拍卖。

  此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二)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途。

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

农村建设用地可否租赁

  农民集体建设用地符合法定条件是可以租赁的。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三、

建设用地使用权能不能撤销

  建设用地使用权能撤销,但撤销建设用地审批也没有那么容易。

  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行政许可”,“可以”一词虽赋予了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但行政机关行使这种自由裁量权,肯定得受其他法律法规的羁束。具体如下:

  (一)按照《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若承认建设用地审批是一种行政许可,则撤销该审批无异于一种行政处罚。(对行政相对人而言,撤销行政许可实际上比吊销行政许可更严厉,因为撤销行政许可具有溯及力。)按《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进行该种行政处罚应给予当事人听证的权利。按《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行政处罚无效。”因此,政府未经听证径直撤销建设用地审批,应该无效。

  (二)实践中,建设用地审批是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由撤销建设用地审批而引起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应是必然之事。——若肯定这种必然关系,则撤销建设用地审批相当于在撤销合同(或解除合同)。按《民法典》的规定,撤销合同,其权力在法院或仲裁机构,除斥期间为一年,并应符合撤销的条件(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如此,则行政机关无权以撤销建设用地审批的方式变相地撤销土地出让合同。

  (三)解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实质是在收回土地。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国家不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

  从上面的几点情况来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类型一共有两种,分别为划拨和出让两种形式。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建设用地使用权种类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惑,欢迎联系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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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条款有哪些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详细列明各项条款。具体操作包括:1. 核实双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2. 详细描述土地界址、面积及建筑物情况;3. 明确土地用途和规划条件;4. 设定合理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5. 确定出让金等费用及支付方式;6. 约定有效的争议解决方法。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哪些内容?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 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 出让土地的界址、面积; (三)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 (四) 土地用途及使用期限; (五) 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 争议条款。
什么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呢,有没有法律规定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 2、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 3、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等。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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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你去了你就有承担贷款的风险
您好,手机保持畅通,稍后去电解答。
陈远星律师
陈远星律师
10分钟前
你好,可以,请告知相关信息
刘威龙律师
刘威龙律师
11分钟前
你好,很高兴为你提供法律服务。这种情况可能是诈骗。
刘威龙律师
刘威龙律师
30分钟前
你好,很高兴为你提供法律服务。你可以咨询一下通讯公司营业大厅。
解焕宇律师
解焕宇律师
38分钟前
你好,可以处理债务问题的,需要您描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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