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种情况下需要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更新时间:2022-02-18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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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何种情况下需要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以下就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何种情况下需要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

何种情况下需要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三)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

  (四)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股权转让收入

二、

股权转让收入属于营业收入吗

  看具体情况定。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所得不属于营业收入,是投资收益,但是创业投资企业除外,他们的主营业务就是投资,所以投资收益属于销售收入属于营业收入。《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

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确认?

  (一)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

  (二)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三)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

  (四)纳税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满足约定条件后取得的后续收入,应当作为股权转让收入。

  相信大家通过对以上文章的阅读,对于何种情况下需要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以上是找法网编辑对何种情况下需要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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