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可以收回承包地的情形

更新时间:2022-05-28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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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几年来,由于土地的征收是有赔偿款的,导致很多农村的村委会,都会把村民手上的承包地收回,那么你知道村委会可以收回承包地的情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村委会可以收回承包地的情形

  (一)村民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村委会有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的权利,且《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7条规定,承包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所以村委会一旦发现村民不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给土地造成永久性伤害的,是可以将村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回的。

  (二)村民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

  承包期内,承包方村民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该自愿的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村委会。村民不交回的,村委会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但是,如果村民全家只是迁入小城镇落户,村民还可以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依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村委会不得强制收回。

  (三)妇女结婚后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

  妇女在娘家这边有户口并分到了土地,但结婚后在婆家那边又取得了一份承包地,就拥有了两份承包地,这种情况下娘家的村委会就有权收回承包地。

  但是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村委会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村委会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四)村民自愿将承包地交回村委会

  承包期内,村民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村委会。村民自愿交回承包地,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村委会。需要注意的是,村民一旦在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在承包期内就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了。

村委会收回承包地

二、

农村承包地宅基地三权分置中的三权是指哪三权

  “三权分置” 是指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 。

  “三权分置”下,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既存在整体效用,又有各自功能。从当前实际出发,实施“三权分置”的重点是放活经营权,核心要义就是明晰赋予经营权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能。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三权分置”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符合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

三、

承包地被征收如何补偿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个人承包的土地进行征收时,个人承包者是可以获得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

  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找法网的有关知识,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对于“村委会可以收回承包地的情形”有关的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找法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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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承包地又被村委会承包出去可以收回吗?
村里可以收回被承包出去的土地,但是要在承包户死亡、户口迁出、及承包户明确要求交回被承包的土地等一些特殊情况下,村里才可以收回被承包出去的土地。法律依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在什么情况下,村委会有权收回承包地
村委会有权收回村民的土地,但必须符合法定的收回条件,而不能任意收回。比如全家迁入设区的市的,村委会就可以收回这一户的家庭承包地。
在什么情况下,村委会有权收回承包地
村委会有权收回村民的土地,但必须符合法定的收回条件,而不能任意收回。比如全家迁入设区的市的,村委会就可以收回这一户的家庭承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