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二)《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三)股东会决议 ,全体股东签名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名
(五)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注册公司时,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以后的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所以,当我们要经营的业务不在我们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时,我们就要到工商局进行营业范围变更。
第三十二条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 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六章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一)召开股东会会议,形成变更经营范围的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议,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议,他们都是一个公司的决策机关,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二)根据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上的经营范围;必须要公司股东过三分之二通过决议;
(三)携带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营业执照分为正副两本,两本都需要携带;
(四)领取并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最好带上公章,法人章,连同上述资料提领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就可以了(需要交纳变更登记费用);
(五)然后变更公司的税务登记证,这一步向税务部门出示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六)除了变更税务登记证,还要到相应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办组织机构代码。
总结来说就是: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有以下法律程序: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六章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如果觉得扩大亦或是减少经营范围是必要的,那么就应当提交相应的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相应材料。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所需准备的材料的相关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疑问亦或是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