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恤金概念及分类
更新时间:2022-06-06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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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抚恤金大家都知道,但是大家知道吗,只有同时符合法律规定的两个条件的人员,才可以享受抚恤金,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接下来就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抚恤金概念及分类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
抚恤金概念及分类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我国还规定有革命残废军人抚恤费,革命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费等。
我国抚恤金有两种:
一为伤残抚恤金,发放对象为革命残疾军人、因公致残的职工等;
二为死亡抚恤金,发放对象是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的家属。公民依法获得政府发给的抚恤金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二、
抚恤金如何分配?
抚恤金分为两种:伤残抚恤金和死亡抚恤金。抚恤金具有如下特性:
(一)抚恤金不纳税。
(二)二、抚恤金不计个人收入。
(三)抚恤金不能作为夫妻的财产进行分割。
(四)抚恤金只能根据具体情况判定是否可以作为遗产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负伤被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的,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应发给伤残职工抚恤金,直至伤残职工死亡时为止。在伤残职工死亡后,已经发放而未用完部分及应当发放部分,属于伤残职工的遗产,可以继承。
1、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死亡时,定期按一定标准发放给受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一定的抚恤金,直至受供养人成年或失去供养条件为止。这种抚恤金是发放给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的,因此,属于直系亲属的财产,不能作为死亡职工的遗产由所有继承人继承。
2、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抚恤费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公民,肇事单位应给受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一定数额的抚恤费。这些抚恤费是发放给受供养人的,属于受供养人的财产,而不是死者的遗产,不能以遗产继承的方法分割。
3、因革命军人致残、牺牲而发放的抚恤金依照我国兵役法的规定,现役军人参战或因公负伤致残的由部队评定残废等级,发给残废军人抚恤证和一次性发给抚恤金,这些抚恤金是发放给残废军人的,属于其个人的财产,在其死后可以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三、
抚慰金和抚恤金的区别
(一)抚恤金是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如工亡中供养亲属抚恤金。(二)抚慰金,没有法律规定。如果员工的死亡不是工伤,只是员工的疾病正常死亡的话,有些公司会处于道义人性化的给予家属一些抚慰金。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抚恤金概念及分类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介绍,大家应该知道了,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抚恤金分为伤残抚恤金和死亡抚恤金两种。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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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是什么意思?一般常说的抚恤金是指什么意思?哪些人享有抚恤金?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抚恤金是什么意思,抚恤金是指的什么意思?哪些人可以领抚恤金?
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
我国抚恤金主要有两种:
一是伤残抚恤金,发放对象为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职工等;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死亡时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
二是死亡抚恤金,发放对象是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的家属。公民依法获得政府发给的抚恤金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
此外,我国还规定有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费,革命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金等。
抚恤金标准,抚恤金具体是什么意思?2020年关于抚恤金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
具体发放标准如下:
1.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 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死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3. 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病故,一次性抚恤待遇按当地规定执行。
4. 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此外,还规定了因工死亡、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以及丧葬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等具体数额。对于特定对象,如因工死亡的遗属、抗日战争的遗属、红军的遗属等,还规定了增发抚恤金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