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标注册证明有两条途径:(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办理步骤(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申请书件的准备办理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应提交以下书件:1、每申请提供1件注册商标的注册证明,提交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1份;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一)该组织必须是依法登记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该企业或事业单位应为某一组织,可以是工业的或商业的团体,也可以是协会、行业或其他集体组织,而不是某个单一企业或个体经营者;
(二)必须有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
(三)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申请注册的,还应当附送管辖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必须制定所申请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
(一)证明商标注册申请时虽然已指定商标为证明商标,但未附送资格证明或使用管理规则的,则由商标局退回,申请日期不保留;
(二)申请时虽然已附送资格证明和商标使用管理规则,但未指定商标为证明商标的,则由商标局退回,限期补正,申请日期予以保留;
(三)因申请手续不完备或申请书条件不符和规定的商标局退回注册申请,在申请日期处盖有"补正"印章,在规定的限期内完成补正手续,申请日期予以保留。凡经商标局驳回、并盖有"驳回"字样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件,不得再次作为申请书件上报;
(四)同一申请人,已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了普通商标,又提交证明商标注册申请的,因为普通商标与证明商标的性质不同,前者表示出处,后者证明特定品质,为使消费者不致引起混淆,商标局将不予核准注册,除非申请人同时向商标局申请注销普通商标;
(五)申请证明商标注册的,应该按照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填写商品,不要随意扩大商品使用范围或填报与证明内容无关的商品。如饭店服务项目上的"星级"证明商标,不得填报与"星级"无关的培训服务。否则商标局将要求申请人删除商品或服务项目,或予以驳回。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申请商标注册证明该怎么做的相关知识,以及“证明商标申请条件”和“申请证明商标的其他注意事项”等其他拓展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