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名誉权的表现形式

更新时间:2022-02-18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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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那么侵犯名誉权的表现形式?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名誉权侵犯表现形式

  (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

  (二)诽谤。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诽谤的主观状态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虚假事实散布开来的方式。

  (三)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

侵犯名誉权

二、

法律规定什么算是侵犯名誉权?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行为方式进行。其表现形式是将现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损于人的社会评价的事实扩散、传播出去,以诋毁他人的名誉,让其蒙受耻辱,可以称之为“以事生非”。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从法理上讲,对于公众人物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在主观过错方面的考察,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恶意为标准,没有实际恶意的行为,即使确实损害了公众人物的名誉,也不应认定为侵权。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仍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情节严重的,将会构成侮辱罪诽谤罪。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等而使损害后果发生。比如医院未经患者同意,无意中公布了患者患有淋病、梅毒、麻风病或艾滋病等病情信息,使患者名誉受到损害。无论故意或过失,只要侵权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即属于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

  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所谓特定的人是指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果没有特定的人,则在法律上就不存在所谓的受害人了。但是,如果某些文学作品在描写中对特定的人进行了侮辱或诽谤,虽然使用的是代号或假名,但读者一看便可知晓其所指的对象是谁,这显然不能因其使用代号或假名而否定作者侵权。因此,如果所指定的对象是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具体人,即使没有指名道姓,同样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

  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必须强调的是,这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心理负担或精神上受到的折磨必须是客观实在的东西,而不是受害人主观上的一种感受。也就是说,某人的名誉仅仅指公众对其的社会评价,而不是该人对其内在价值的自我评价。因此,行为人的某些行为如果没有造成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则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三、

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生活中,一般的吵架、数落或非议他人的行为并不会损害对方的名誉,因而也不构成侵犯名誉权。侵犯名誉权需具备以下4个构成要件:

  (1)行为人实施了以侮辱、诽谤、宣扬他人隐私等方式诋毁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是指以书面、口头等方式公然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例如:使用下流、肮脏的言语辱骂对方,在文章中利用贬低人格的语言攻击对方等。诽谤是指捏造有损他人名誉的事实,并加以张扬、散布。宣扬他人隐私,造成一定影响的,也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2)行为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后果。具体包括:受害人社会评价的降低,这一结果应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应当只是受害人主观上的一种自我感觉;受害人精神遭受痛苦,这一结果虽无法量化,但实实在在地表露于受害人的外部行为;受害人财产受到损失,如因无法工作而导致收入减少,丧失原已确定的演出机会而无法获得报酬等。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即损害后果是由于侵权行为所直接引起。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即行为人主观上有侵害他人名誉权的故意或过失,如出于发泄不满、报复他人等目的而故意或过失实施侵权行为。

  上述4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鉴于名誉对公民和法人有着重要的意义,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和法人享有名誉权。所谓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所享有的就其品质、信誉、才干、声望等获得的社会评价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公民和法人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侮辱和诽谤等方式损坏公民或法人的名誉。

  通过阅读上文,相信您对侵犯名誉权的表现形式的法律知识已经了解的十分清楚了。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侵犯名誉权的表现形式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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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人侵犯了名誉权
你好,这个是可以起诉处理的
侵犯名誉权这个算侵权吗
你好,对方有造谣或者对你有不好的影响吗
侵犯名誉权的行为表现,一般什么情况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侵犯名誉权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侮辱行为: 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漫画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的表现形式有:(1)以口头语言或动作(非暴力)侮辱他人。(2)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3)以书面语言的形式侮辱他人。 2、诽谤行为: 诽谤,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的表现形式有:(1)语言诽谤。如通过口头语言将捏造的事实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2)文字、漫画诽谤。如通过撰写文章或绘制漫画,捏造事实并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 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 新闻报道失实,是指新闻报道与事实真相不符的情形。如果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损,则应视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但考虑到新闻的时效性,新 闻报道存在一些差错也在所难免,故新闻报道中出现一般性的失实,可不作侵害名誉权处理。只有在新闻报道中严重失实并致他人名誉受损时,才视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4、评论严重不当: 评论严重不当,是指对某人或某事的评论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的情形。评论严重不当,且致他人名誉受损时,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基于言论自由的理 念,对评论予以苛责也不合适。因此,如果评论仅仅是用语不当或遣词造句不确切,且无故意或过失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和用语时,不能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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