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的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应该走公户的。
工程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之日或合同约定时间可以退还。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是买卖双方确保履约的一种财力担保。期货市场的交易者在进行交易时必须存入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数额由提供合约交易的交易所制定,其金额通常为合约总值的5-15%,当然,经纪商或委托经纪商还会自选制定额外保证金,这种额外保证金数额不会低于交易所规定的水平。履约保证金强调的是保证招标方的利益或投资者的利益,这种保证既可由中标的承建商承担,也可由第三方承担,但须招标方认可方为有效,由此产生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具有替代性。履约保证金具有独立性,必须由双方认可的机构负责收缴、储存、执行和返还。
(一)自质量保修期起计之日起,若合同乙方不能完全按照《工程质量保修及售后服务合同以及双方签订的该项目的合同中约定的保修义务履行时,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相应的违约责任向质量保证金管理部门提出扣除(或部分扣除)质量保证金的通知书交质量保证金管理部门审核后,由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通知合同乙方,并于公司财务部在质量保证金返还时一并报送扣款通知扣除上述金额。
(二)当满足返还的条件以后,由合同乙方向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提出返还申请书并附下列资料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附有合约部现场造价工程师签字的关于质保金约定的合同当页、付款申请、质量保证金退还审批表、财务决算单(第二联原件)以及发票复印件。
(三)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在质量保证金退还审批表上签署返还意见、金额后,交由质量保证金管理部门审核
(四)最终确定本次返还金额、返还形式并通知财务部办理相关返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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