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变更专利要变更过来吗

更新时间:2022-01-19 17:39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目前很多的企业的话也是对于专利权非常的重视,因为对于企业来说一些自己研发出来的产品的话也是需要先进行专利的申请,这样的话也能最大程度的给企业创造更多的利益。那么,公司名称变更专利要变更过来吗?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公司名称变更专利要变更过来吗

  需要变更,要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提供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是专利权人变更,要说明理由),并且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费。题目所说情况是属于单位的组织形式的变化,不是专利权转让,不需要专利权转让协议。具体变更手续:

  (一)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首页左边的“办事区、表格下”一栏中有《100016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下)。

  (二)提交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文件: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是单位,因其合并、分立、注销或者改变组织形式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三)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200元。

 公司名称变更专利要变更过来吗 

二、

专利变更需要多久

  专利变更一般需要十五到三十天左右的时间。

  根据《专利法》第十条的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三、

专利权人变更的流程

  一般而言发生权利变更情况的,只能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也就是说专利权转让以后,专利局不再发新证书,要证明是权利所有人,需要专利局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这是有效的法律文件,其实与专利证书没有什么区别。

  (一)我国个人或单位(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向外国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批准;

  (二)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人要与受让人共同签署一份书面的、符合专利法及有关法律的“转让合同”;

  (三)必须到专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认定、登记手续;

  (四)应向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提交“转让合同”和“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缴纳费用。国家专利管理机关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后,此项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才正式生效。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公司名称变更专利要变更过来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其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专利是两个单位共同发明创造的,两个单位共同申请专利权的,经专利管理部门批准后,两个单位共同拥有专利权。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商标变更自己可以进行变更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现在公司名称变更,那专利证书上的专利权人名称怎么变更?
实用新型专利的转让和其他专利,知识产权的转让一样都需要通过签订合同来实现转让,在签订转让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 专利转让人必须具备专利的所有权,对于隶属于企业,组织的专利,进专利的转让须经主管部门的同意。对于准备向国外企业,外国人转让专利的,必须经过国务院批准,合同签订完毕之后,须经过专利局的公告后,合同权益方可生效,一旦合同生效,由此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将一并转移至受让人。 2、 专利技术转让的前提是:转让的目的是用于专利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不得为了垄断技术来获取专利。 3、 在专利转让的过程中,专利让与人必须确定受让人获得的完整的专利技术知识,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予中应当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的技术资料,且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保证受让人对于专利的完全掌握。 4、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需在专利权的存续期内才有效,专利权期满或者被宣告无效,签订的转让合同都是无效的。且专利转让只能转让给一人或一个单位,不得同时转让给两人,两人以上的受让人。 5、 专利权人在专利转让前所实施的发明创造,在实施后应该予以停止实施,对于专利转让之前,专利权人所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者非转让合同,在转让之后,其合同仍然有效,其相关的权利以及义务,将转移到专利转让合同的受让人。
我公司原有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现在公司名称变更了,法人也变更了,和公司名称怎么变更?
适用新型专利变更转让的程序: 1. 专利权的转让,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并需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2. 提交申请后,需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费用为200元。 3. 证明文件:当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赠与而发生权利转移时,需提交相应的转让或赠与合同。如合同由单位订立,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如由公民订立,则需本人签字或盖章。若存在多个专利权人,则需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赠与的证明材料。 4. 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及证明文件(如《专利转让合同》)时,可选择通过邮局挂号信或EMS邮寄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同时,著录项目变更费也需通过邮局汇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收费处,并在邮局汇款单附言一栏中明确注明:“专利号,著录项目变更费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