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队处理肇事逃逸时间期限规定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也就是说交通事故逃逸处理期限一般是10天,如果需要检验的,则会加长时间。
(一)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二)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三)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四)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
(五)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
(六)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前提是存在精神损害。根据相关规定,被侵权人可以就造成其严重精神损害的侵权行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计算数额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行为后果、赔偿能力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行为方式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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