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后会剥夺政治权利吗

更新时间:2022-01-18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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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违法犯罪的事情不能做,但经常会有的人因为做了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且性质较为恶劣为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自然人在判刑后申请了假释,服刑人员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假释的,假释是指提前释放的一种刑期执行方式,那么假释后会剥夺政治权利吗?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假释后会剥夺政治权利吗

  假释后不会剥夺政治权利的,假释和政治权利没有直接关系。通常情况下,只有一些犯重罪的,比如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恶性较深、犯罪情节恶劣、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会被判剥夺政治权利作为附加刑。此外,一些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涉及危害国家政治秩序的犯罪分子,也有可能被判处剥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六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独立适用】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第五十七条 【对死刑、无期徒刑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假释后会剥夺政治权利吗 

  二、假释考验期满后剥夺政治权利怎么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是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六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独立适用】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第五十七条 【对死刑、无期徒刑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第五十八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效力与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三、剥夺政治权利的范围有哪些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的权利。

  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管理以及其他工作职务。也就是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任何职务。

  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对犯罪分子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危害程度以及情节轻重,决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尤其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应与所判处的主刑轻重相适应。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假释后会剥夺政治权利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假释后不会剥夺政治权利的,假释和政治权利没有直接关系,政治权利是否存在要看判决书上的判决,如果没有剥夺政治权利,就是在监狱内服刑也能参与选举,具体的规定如上。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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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过缓刑,就是不知道有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判处缓刑不一定就会做出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因此在有这项处罚的情形,罪犯才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实际被剥夺相应的政治权利
一个人被判了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后被暂予监外执行,这个人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吗?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管制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的规定是: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一个人被判了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后被暂予监外执行,这个人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吗?
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且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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