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的事项包括股东持有的股份,所以无论股东持有多少股份,都应该向工商管理部门登记。
第十八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工商登记是政府在对申请人进入市场的条件进行审查的基础上,通过注册登记确认申请者从事市场经营活动的资格,使其获得实际营业权的各项活动的总称。
2013年3月10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要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
依据法律规定和企业设立登记的程序不同,分为下面几种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
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
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设立的法人分支机构
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设立的法人分支机构的营业登记单位
全民所有制企业
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营业单位
集体所有制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营业单位
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的分支机构
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
个体工商户
上述文章属于关于“股份需要在工商局注册登记吗”的介绍,主要介绍了股份是否需要在工商局注册登记,除此以外,还有工商登记的概念以及工商登记的分类,对于工商登记方面的法律问题,如果还有什么想要了解的,可以自行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