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方债务怎么认定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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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可能是夫妻共同债务,也有可能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哪些情况下属于共同债务,哪些情况下属于个人债务,就需要我们仔细区分了。那么离婚一方债务怎么认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离婚一方债务怎么认定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二)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
离婚后债务由一方承担有效吗
离婚时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是有效的,但是该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
离婚债务由一方承担怎么写
就按双方实际协商的条款来进行写,但确定了之后就要履行此条款的义务;夫妻两方离婚时,能够就债务问题进行商量处置,能够商定债务由一方承受,但是该商定只对两方具有法律效力,对债权人无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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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债务怎样认定为共同债务?怎样认定为个人债务?
1.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的理解与认定。
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等。
2. 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的理解与认定。
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业或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欠缴的税款等。另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因此,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若其经营收入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债务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债务可以转移给另外一方吗
您好!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由于您问题描述过于简单,以上是针对您问题的简要回复,如要深入沟通,欢迎电话咨询。
夫妻债务和个人债务怎么认定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以共同使用为认定基础,以推定规则为补充”。其中,“共同使用”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夫妻共同债务应源于双方共同生活的需要,无论是否经过夫妻合意,只要客观上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层含义是夫妻双方合意举债,即以双方名义出具借条,即使该借款未用于共同生活,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而“推定”是指非举债方无法证明、法院也未能查证债务并非共同债务时,则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设立推定规则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而对举证责任所作的分配,但需注意在适用时需认真审查债务的真实性及用途,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