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更新时间:2022-01-01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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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拘留是指将对象拘禁限制,但拘留不一定需要法院命令,警察机关亦有拘留权,但各国允许拘留的总时间长度不一,有些国家甚至于可以无限期的拘留对象。那么拘留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拘留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实践中,公安机关使用的《拘留通知书》上一般会写到“我局已于x年x月x日x时将涉嫌xx罪的xx刑事拘留”。拘留从拘留通知书中的拘留时间开始起算。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拘留时间

二、

拘留期限到了一般几点放人

  《拘留所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拘留所放人都是正常工作时间,一般在上午进行。

  刑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

刑事拘留的时间算在判刑的时间里吗

  刑事拘留的时间算在判刑的时间里。羁押折抵刑期是从被刑事拘留起开始计算的,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如果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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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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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判决书生效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
判决生效时间的计算:<br /> 1、行政一审判决书为收到判决书15日如不上诉,自动生效;<br /> 2、刑事一审判决书为收到判决书10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br /> 3、民事一审二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br /> 4、民事、行政和刑事的二审判决书在送达时就生效。<br />
判刑时间从什么时候算起呢还是逮捕开始算起
您好, 具体需要结合案情体现的有关事实而定,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需陈述更详尽的情况
律师解答动态
那么多少钱多少钱,你这个什么情况?你先把2000块拿回来吗可以。
看具体情况,这个不好弄,这个就是拆迁问题,有点烦,这个可以。
都怎么畸形的,什么原因?医院有发现还欠钱?
你好你咨询的是债务纠纷
赵磊律师
赵磊律师
5分钟前
你好,详细说一下,可以出一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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