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需要什么医院证明
更新时间:2022-01-07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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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进行治疗的,那么劳动者应当向用人单位请假,用人单位一般也会给劳动者放假,而且劳动者可以照常拿工资。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病假需要什么医院证明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
病假需要什么医院证明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律对请病假需要几级以上医院证明是没有规定的,一般是只要是正规医院出具的证明就可以了。
法律并无明确规定病假一定需要医院证明。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要请带薪病假,又为了避免职工滥用带薪病假,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通常需要提供一些证明:(一)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书。证明书要有主治医生签名并加盖医院公章才有效;
(二)请假条。或者用人单位内部类似的其它证明。职员上班请病假的,一般不能扣工资。
用人单位在员工请病假时,应以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60%至100%之间确定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标准,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
病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一)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二)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三)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四)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五)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法律依据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第十八条
工人职员的本人工资低于该企业的平均工资者,领取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时, 如其所得救济费数额低于该企业的平均工资百分之四十, 应按平均工资百分之四十发给,但不得高于本人工资。
三、
劳动法规定病假期限能休多久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病假需要什么医院证明”等相关法律知识。请病假超过规定的时间之后,是不能享受当年年休假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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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病假需要什么证明?
1. 病假需要提供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者健康证明等材料,且该证明要经医师亲自诊查病人后才能出具。如果单位审查通过,就可以为劳动者批准其病假申请。
2. 医疗期的计算方式:
-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 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 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 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 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 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病假需要哪些证明
请病假通常需要正规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员工应提供该证明,并向公司提交请假申请,经公司负责人审批后,即可开始休病假。如果暂时无法提供疾病诊断证明,可以事后申请补交。对于医疗期的计算,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医疗期长度分别为三个月、六个月、九个月、十二个月、十八个月和二十四个月,分别对应六个月内、十二个月内、十五个月内、十八个月内、二十四个月内和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此外,《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未经医师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或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死产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