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的终止的情况

更新时间:2021-12-28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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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想要获得专利权是需要依法到专利局进行申请的,专利的保护是有一定的期限的,但是如果遇到特殊的情况的,专利权实惠终止的,对于专利权的终止的情况很多人不太了解,那么,专利权的终止的情况是怎样的?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

专利权的终止的情况

  专利权的终止有两种情况,即正常终止和提前终止。

  (一)专利权的正常终止,即自然终止,这是由于法律规定的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届满而自然终止其法律效力,这虽然是正常终止,但专利权能保持到届满的情况并不多。

  (二)提前终止一般是由下列原因造成:

  1、专利权人不按时缴纳年费。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专利局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同时还要缴纳金额为年费的25%的滞纳金;期满未缴纳的,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日起,其专利权终止。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3、无继受人。当专利权人是个人时,专利权人死亡后无人继承,则专利权自行终止;当专利权人是单位,单位倒闭后,又无继受单位,则专利权也终止。

 专利权的终止的情况 

二、

专利权人包括哪些权利

  一般来说,专利权人主要有以下三项权利:

  第一、独占权。

  独占权是专利权人最重要的权利,意思是该项专利只能由该专利权人来支配、使用、处置,独占该专利,其他人不管是自然人,还是法人组织,没有得到专利权人的允许,擅自使用该项专利,制造、销售专利产品的,都属于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许可权。

  许可权实际也是基于独占权而产生的权利,它是指专利权人可以通过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专利。我们可以将其简单理解为一种租借关系,专利权人将专利租给他人使用,使用人支付专利使用费。

  第三、转让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一般我们见到的专利转让,都可以理解为专利的“买卖”,当然转让并不仅是买卖这一种方式,它还可以是无偿的赠与,也可以是抵押等。另外,专利是可以依法继承的,这也是转让的一种方式。

三、

专利受理和授权的区别

  专利受理是指北京专利局开始受理这个专利了,会下发一个受理通知书。是指,这个专利实质意义上拥有了专利所有权,别人不的侵犯。专利局会下发证书。

  专利受理指的是专利申请被受理,而专利授权则是专利申请已经审核通过并授予专利权。专利受理不等于专利被授权,专利被受理只是获得专利授权的第一步。

  专利申请是指按照要求向国家专利管理部门递交申请文件,要求专利管理部门对某项技术进行公告授权,以获得保护。国家专利管理部门对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或者,判断申请文件所记载的技术是否符合,如果符合,则予以公告授权,如果不符合,则授权。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专利权的终止的情况的内容,专利权的终止的情况分为两种,一种就是正常的终止,还有一种就是提前终止,提前终止专利的原因有很多,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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