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承包合同的注意事项有:
(一)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不得使用其他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二)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三)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合同的内容应当具体完善。
(一)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事前预控,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对合同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发出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
(三)及时纠偏,随时跟踪合同的执行情况和施工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联系单》的形式,督促违约方纠正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对设备合同的执行情况,监理工程师及时了解与跟踪厂商执行供货计划的过程,尽量避免设备实际到场时间提前或滞后对工程进度计划的影响。
(四)充分协商,在处理过程中,认真听取有关各方意见,与合同双方充分协商。
(五)公正处理,严格按照合同有关规定和监理程序,公正、合理地处理合同其他事项。
(一)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
(二)竣工后一次结算,完成工程后一次性付清款项。
(三)分段结算,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四)目标结算方式,按完成工程目标进行结算。
(五)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六)注意:应约定未按期足额付款的违约责任,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法院只能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约定违约金时,也要注意不要过高,因为合同法规定,违约金过高的,经对方申请法院可以调整。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注意事项的内容,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时候,需要对对方的主体资质进行审查,对于施工承包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也是需要进行审查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