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营业执照不可以在外地使用。
因为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对企业在住所外设点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答复》的规定,企业法人可以在异地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只要不属于设点经营,就不需要另办营业执照。
同时,该《答复》也指出,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在其住所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借的固定场所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就应当向该场所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登记,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
对未经核准登记擅自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应按国家工商总局《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司擅自设立分公司的,责令改正;有非法所得的,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总公司的公章、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总公司公章)。
(三)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设立分公司文件、股东会决议(加盖总公司公章、股东签字)。
(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其对应的复印件(包括有关资质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五)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和房屋租赁合同等)。
(六)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书及身份证原件。
(一)核查公司名称。
(二)名称通过后向工商管理部门递交相关文件。
(三)审核通过后领取营业执照。
(四)刻章备案。
(五)根据企业需要,开具银行对公账户。
(六)核定税务信息。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营业执照在别的地方可以用吗的相关知识,营业执照不能在外地使用,如果在外地设立其他办公地点,应该按照设立分公司模式办理营业执照,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