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可知,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关于婚姻法中关于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并不适用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我国只有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债务的处理作了如下规定:
(一)分割财产时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二)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三)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四)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五)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且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以根据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原告:____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所:____身份证号码:____联系电话:____
被告:____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住所:____身份证号码:____联系电话:____
诉讼请求:请求依法分割原被告同居期间共同财产。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均未婚,与*年*月*日相识,自*年*月*日起同居,同居期间没有生育孩子(如有生育孩子,要一并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现因感情不合,决定结束同居关系。同居期间有共同财产: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特诉至贵院,请求依法分割原被告同居期间共同财产。
此致
* *县(区、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1、本起诉状副本一份
2、证据材料
原告:XXX,性别,X年龄:XX住所:XX省XX市XX县XX街XX号,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
被告:XXX,性别,X年龄:XX住所:XX省XX市XX县XX街XX号,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
诉讼请求:请求依法分割原被告同居期间共同财产。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均未婚,与X年X月X日相识,自X年X月X日起同居,同居期间没有生育孩子(如有生育孩子,要一并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现因感情不合,决定结束同居关系。同居期间有共同财产:1、共同购买的房屋,2、存款等。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特诉至贵院,请求依法分割原被告同居期间共同财产。
此致
XXX县(区、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签名)
X年X月X日
附:1、本起诉书副本一份
2、证据材料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同居财产分割判决书的相关内容,处理同居财产分割纠纷时,应依据法律规定及具体的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对弱势一方进行适当补偿。如果还有不了解的地方,是可以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进行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