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等级鉴定是不是必须要做

更新时间:2022-03-31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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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于受伤人员是需要及时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经过伤残等级鉴定之后是可以对伤者的伤残程度进行等级划分的,伤残等级鉴定是有严格的标准的,那么,伤残等级鉴定是不是必须要做?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

伤残等级鉴定是不是必须要做

  不是必须,需要看具体情况。

  伤残鉴定可以自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或者通过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律师只是受当事人委托代理办理伤残鉴定手续。

伤残等级鉴定是不是必须要做

二、

伤残等级鉴定书丢失如何补办吗?

  鉴定书丢了,可以要求社保部门给你复印一份,盖上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公章即可;一般工伤鉴定等级的报告下来以后,一般是一式三份,单位、劳动者本人、社保部门都各自有一份。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时间

  (一)器官损伤。器官损伤是工伤造成某人体器官肢体的直接损伤或者缺失,如手被机器绞断等,另外,由于器官功能严重衰竭、肢体严重损伤、感染而采取的器官切除和截肢手术也可以包括在器官损伤中。虽然器官的损伤缺失较为直观和具体,评定分级也有严格清晰的限定,在损伤发生或者器官切除、修补时就可以决定伤残等级。

  (二)功能障碍。《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在总则部分规定:“对功能障碍的判定,应以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医疗检查结果为依据”。

  (三)职业病损伤。同意外事故造成的工伤致残不一样,职业病对人体的损害主要是内科伤害,而且病情可能在不同时间有变化,很难有准确的医疗终止期。《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本标准所列各类血液病,内分泌及免疫功能低下及慢性中毒性肝病等,病情常有变化,对已进行过评残,经继续治疗后残情发生变化者应按国家社会保险法规的要求,对残情重新进行评级。”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伤残等级鉴定是不是必须要做的内容,伤残等级鉴定不是必须要做的,是否需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是需要看具体的情况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是需要遵守程序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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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等级鉴定是不是都要做
您好,一般先做伤残等级鉴定,如果伤不重不影响工作生活就不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具体情况你可以联系我与我详谈、我会尽可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可以先做伤残鉴定确定等级
1.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需到受伤职工单位所在地市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 2.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伤残鉴定等级做低了能在做吗
你好,如果是受害人自行委托的伤残评定结论,赔偿义务人不服的,有足够反驳鉴定结论的证据并且重新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予以准许。绝大多数情况下,法院都会准许对伤残进行重新评定。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得出鉴定结论,基本都能要求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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