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具体情况:
(一)如股东变更,股权转让,注知册资本未变,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未变,不需去税务局变更。
(二)如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去税务局进行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道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回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答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在很多时候,股权转让都是需要交税的,一般会交万分之五的印花税。但也有两种情形不用交税。
(一)股权平价和低价转让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对于股权转让方,如果是自然人股东,属于平价和低价转让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需要主管税务机关确认。
(二)继承、遗产处分、直系亲属之间无偿赠予股权,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对于其他情形的自然人股东将股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股权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不能。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是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因此,股权质押需订立书面合同,并且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需要到证券结算机构登记,未上市的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质押需要到审批机关办理审批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
一般来说,股权转让交易在现实生活中是比较频繁的,因此产生的纠纷也是比较多的,所以一般如果要发生股权转让的话,一定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股权转让要去税务局吗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