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自己的商标首先需要确认商标的类型并进行检索,提交申请文件后获得受理通知书,商标局实施初步审查、审查通过公告公布,公告无异议实施实质审查、审查通过予以授权,发放商标证明。
1、以企业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需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以个人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3、提供商标文字或图样,需要保护颜色的,还需要提供彩色图样;
4、提供拟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可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九版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填写;
5、提供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该委托书可从本网站上;尤其注意,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的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完全一致。
1、形式审查
经过形式审查,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商标局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发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在限期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未作补正或者超过期限补正的,商标局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2、实质审查
商标申请通过形式审查后进入实质审查。经过实质审查,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申请,商标局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驳回申请的,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可以修正的,发给审查意见书。申请人在限期内予以答复的,商标局继续审查。对经审查后初步审定的商标,由中国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对中国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由中国商标局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3、复审请求
商标注册流程中若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做出准予注册或不予注册的终局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若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做出终局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于如何注册一个属于自己的商标的相关知识,个人注册商标与普通注册商标的程序是一样的,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提交的,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