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没有一个准确的日期,一般来说需要三到五个月的样子,长的可能半年一年都有。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我们需要知道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家属是不能会见的,家属现在能做的是尽快委托律师介入,帮助会见、了解客观案件情况,申请取保候审,争取做到不起诉、无罪或罪轻辩护,以免延误最佳时机。
刑事拘留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依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因此,接到刑事通知书就意味着被采取拘留措施的人涉嫌犯罪已经被羁押在看守所。
检拘通[]号
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_因涉嫌___________,经本院决定,于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被刑事拘留,现羁押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看守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特此通知。
年月日
(院印)
第三联送达被拘留人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
拘留通知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八十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后,通知其家属或其所在单位时使用。
二、因有碍侦查不能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并写明原因附卷;无法通知的,尖当报告检察长,并写明原因附卷。
三、本文书共三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送达被拘留人家属中或其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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