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具备条件
更新时间:2021-12-14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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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遗属一般来说是可以享受很多补贴的,这是国家政策规定的,每个人都应该遵守,但是遗属补贴也是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可以进行申请。那么,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具备条件是什么?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具备条件
(一)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直系亲属无生活来源,系依靠死者供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
1、祖父、父、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祖母、母、妻年满55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祖父、祖母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无子女或子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入来源者。
3、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孙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6岁或虽满16岁仍在上中学或职业中学的;孙子女、弟妹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无父母或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人来源者。
(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自幼依靠他人抚养长大,现抚养人符合第一条1、2款条件的,可视为供养直系亲属。
(三)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当时符合供养条件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凡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当时不符合供养条件,以后才符合供养条件的,不再列为供养直系亲属范围享受定期生活困难补助。遗腹子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范围,不受本条限制。
二、
遗属补助去哪里申请
申请遗属补助人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须注明“丧偶”);证明信(证明关系及无业)(申请遗属补助人所在居委会、办事处盖章);减少表原件及复印件(劳保中心提供);档案(劳保中心提供);填写临时申请表并报送初审后更正材料;正式申报后打印正式申请表并到企业、居委会、劳保中心、办事处、社保机构盖章审批后,录入社区微机增加遗属。
三、
遗属补助多长时间能下来
各地情况不同,加上涉及审批的部门多,比如:死者的单位、死者所在的上级机关、民政局、殡仪馆等。如果条件符合,从申请到发放补助金,一般办理时长在30天左右。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死亡时,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由企业从企业管理费用中列支。依法破产企业已移交社会保险机构管理的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具备条件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遗属补助的对象必须是直系亲属、遗属经过一些原因死亡等才可以申请。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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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补助享受人员条件
遗属补助享受人员条件:
1. 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0周岁以上(如因工去世,女性须达55周岁以上)。
2. 年龄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但仍在普通中学就读的被供养者。
3. 被供养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
1. 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
2. 在保护、抢救国家资财或在对敌斗争中牺牲的人员,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3. 遗属补助费按应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
补助对象: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
1. 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
2. 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
3. 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
4. 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
其他规定:
1. 上述补助对象参加劳动或农业生产所得的报酬,应作为本人的生活费用,在计算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时考虑在内。
2. 死者配偶有固定收入的,其收入在扣除必要的生活费后,所余部分应作为遗属生活费,不足时给予补助。
3. 遗属在享受定期补助后,如遇特殊困难可给予临时补助。
4. 享受补助的遗属因情况变化可减发或停发生活困难补助费。
5.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支付。
遗属补助对象及条件?
遗属补助享受人员条件如下:
1、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0周岁以上;
2、年龄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但仍在普通中学就读的被供养者;
3、被供养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供养人死亡时,被供养人尚不符合以上条件,不能等到符合条件时再申请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遗属补助申请流程是什么
遗属补助申请流程如下:
1、符合享受遗属补助条件的家属提出申请并附有关材料;
2、人力资源处按遗属补助规定进行审查;
3、审查合格后报有关领导审批;
4、审批通过后,由计财处按月发放遗属补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遗属补助有什什么条件
遗属补助由家庭成员自行分配。公职人员在子女尚未成年时去世,或因公殉职,子女和父母可享受遗属补助,生活贫穷的死者家属可以到劳动部门领取遗嘱补助。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2、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4、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四条 对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除按照本条例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外,军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