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未结算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

更新时间:2021-12-29 13: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在去进行工程建筑的时候,对于工程方来说,也是需要保障工程款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的,那么工程款未结算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工程款未结算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

  (一)诉讼时效期限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该规定当然适用于不当得利之诉。

  (二)什么是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据此,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行使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受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的存在;二是受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益人,两个条件要同时具备时效才能起算。

  (三)诉讼时效的起算

  诉讼时效起算时点的确定,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1、主观标准:即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开始起算;

  2、客观标准:即从救济权发生或可得行使之时起算。

  (四)两者的比较

  客观标准不受权利人知与不知的影响,有利于实践诉讼时效制度维护交易安全的规范目的,但在权利人还不知道其权利遭受侵害时即开始时效的进行,在伦理性上不免留有缺憾。

  相反,主观起算标准则不仅考虑到权利行使无法律上的障碍,还顾及权利人主张权利在事实上是否可能,因此有利于权利人的保护。但因为使义务人的法律地位系于权利人的主观情况,也存在着削弱时效制度功能的危险。有鉴于此,各国立法上多依时效期间之长短而区别其起算时点,即以客观起算点与较长时效期间相配合,以前者顾及安全性,而以后者顾及伦理性;或者,以主观起算点与较短时效期间相配合,以前者顾及伦理性,而以后者顾及安全性。我国系采用以主观起算点与较短时效期间相配合来确定诉讼时效起算时点。

诉讼时效起算时间

二、

买卖合同诉讼时效起算

  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付款期限的约定,根据本法规定,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合同有关条款确定,但双方没有书面合同,因此应按交易习惯确定,但双方均无法提出存在交易习惯。为此,只能引用民法典规定,作为债权人的原告可以随时要求被告履行付款义务,但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既然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义务,当然就没有期限限制。超过2年再主张权利,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三、

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一部分劳动者可能会在工作中遇到受伤的情况,这个就是我们所说的工伤,工伤在鉴定之后是可以进行理赔的,但对于工伤赔偿也是有时效规定的。

  实践中,许多在工作中受伤的职工,因不熟悉劳动法律法规,特别是《工伤保险条例》等

  法规,而使自己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现象时有发生。其中诉讼时效就是最基本、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一个方面。一些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且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往往因“已过了申诉时效”而只好放弃诉讼的权利。

  法律规定,所谓“诉讼时效”,是指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利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的时间。相对于普通民事伤害案件而言,工伤保险争议案较为特殊,在此类案件中,工伤受害人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前提是有关部门所作的工伤认定以及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否则,工伤职工将无从主张自己的权利。

  在工伤保险争议案件审理中,劳动部门所作的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不仅起普通证据作用,而且是一种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具体表现,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及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前提和依据。

  受伤职工在被认定为工伤后,要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拿到伤残等级鉴定结论通知书后,要及时向所在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工伤职工可以按伤残等级的大小向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要求享受相关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工伤职工的所有工伤保险待遇应由其所在单位承担。

  以上因工伤保险待遇引发争议的,其申诉时效是六十日。也就是说,工伤职工在明知用人单位拒绝给付工伤保险待遇之日起六十日内,要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单位给予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旦超过这个时间,且无“其他正当理由”的,仲裁委将不予受理,工伤职工的权益将难以得到维护。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工程款未结算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的相关内容,是分多钟情况的,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找法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不但得利诉讼时效是从工资结算之日起算,还是从审计报告出来时算
劳动报酬纠纷的仲裁时效是一年,诉讼时效是十五日,从当事人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计算;如果当事人有欠条,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律师解答动态
提供身份证和下载不明东西的日结工作有风险。有些不法分子可能利用身份信息做违法事,下载的东西也可能含恶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分钟前
中介做法不合理,付出劳动就应获得报酬。你可先和中介好好沟通,说明自身情况,强调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3分钟前
若填错卡号,首先要及时联系业务的办理方,跟他们说明卡号填错的情况,提供正确卡号信息。若在网络平台操作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8分钟前
借7010元10天内还9000元,利息较高。若利息超出法律保护范围,超出部分不受支持。可先与对方协商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0分钟前
按照目前规定,企业女性普通员工退休年龄一般为50周岁。79年11月出生,正常2029年11月可办理退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