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手完全没有的,根据伤残等级判定标准属于Ⅳ级伤残。
(一)Ⅳ级伤残包括:
1、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影响呼吸功能。
2、颈部损伤致:a.摄痕形成,挛缩,颈部活动度丧失75q0以上;b.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3、胸部损伤致:a.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或胸廊畸形,影响呼吸功能;b.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4、腹部损伤致一侧肾功能重度障碍,另一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5、肢体损伤致:a.双手掌缺失90%以上或双手掌完全丧失功能;c.双手十指完全缺失;d.双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6、皮肤损伤致癫痕形成达体表面积60%以上。
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
伤残鉴定与刑事案件中的伤情鉴定在诸多方面存在显著不同。
中国的伤残鉴定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以下是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和实用的五种鉴定标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正确的鉴定标准。
(一)工伤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适用范围】工伤职业病
(二)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
【适用范围】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三)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
【鉴定标准】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
【适用范围】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伤残程度评定。
上述文章属于关于“右手指全没了几级残疾”的介绍,主要介绍了右手指全没了几级残疾,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得知,这种情况一般属于四级伤残,与此同时,对于伤残鉴定的概念以及标准方面的法律问题,有必要时,可以自行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