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扶养协议的公正程序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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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许多老人都是无儿无女的,这样的话老年生活可能会很悲惨的,尤其是身后事也会没有人打理的,所以有些老人可能就会跟别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这样就不用发愁身后事了,那么遗赠扶养协议的公正程序?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一、
遗赠扶养协议的公正程序
(一) 当事人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申请表;
(二) 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三) 扶养人为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四)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赠人的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五) 遗赠财产清单和所有权证明;
(六)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扶养人的经济情况和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七) 扶养人有配偶的,应提交其配偶同意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书面意见;
(八) 遗赠扶养协议;
(九)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
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继承吗
不优先于。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
三、
遗赠扶养协议的特征有哪些
(1) 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必须在协议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
(2) 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都承担一定的权利。
(3) 遗赠扶养协议自签订时生效,如撤销、变更遗赠扶养协议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
(4) 遗赠扶养协议是要式法律行为,应以书面形式订立。
(5) 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支付的供养费。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遗赠扶养协议的公正程序的相关内容。其实遗赠抚养协议不公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不过公证完之后法律效力会更加强的,当然前提是双方当事人在签订该协议的时候是在公平、自愿的情况下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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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手续,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需要走哪些流程?
(一)当事人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申请表;
(二)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三)扶养人为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四)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赠人的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五)遗赠财产清单和所有权证明;
(六)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扶养人的经济情况和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七)扶养人有配偶的,应提交其配偶同意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书面意见;
(八)遗赠扶养协议;
(九)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请问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和儿子签吗
遣赠扶养协议的解除 遗赠扶养协议的解除是指协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或由于一方行为致使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效力归于消灭的法律制度。遗赠扶养协议的解除通常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这种情况下,双方应协商对扶养人的补偿事项作出合理的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权利的接受、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只有依法在法定期间(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才能有效。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这也不同于遗嘱继承人。 2.在遗嘱继承中,遗嘱人可在遗嘱中指定候补继承人,而在遗赠中则不能指定候补的受遗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