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如果形成事实婚姻有关系的,可以按婚姻案件处理,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但能出庭的不得拒绝出庭。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同居关系主要分为两种:1、一方或双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非法同居;2、双方均无配偶而同居。依据《民法典》第1042条第2款,法律仅禁止前者,后者归道德调整。
非法同居指得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同居关系纠纷当事人必须出庭吗”方面的内容,主要介绍了同居关系纠纷当事人双方必须出庭,根据以上分析,我们知道,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敬请咨询我们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