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需要什么条件
更新时间:2021-11-26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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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政府部门在进行市政工程承包的时候,为了更好的保证工程质量,防止以权谋私的情况出现,往往是会向公众进行公开招标的,但是对于投保方是需要具备相应资质的,那么,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需要什么条件?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
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需要什么条件
(一)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二、
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三、
市政工程包括什么
市政工程一般是属于国家的基础建设,是指城市建设中的各种公共交通设施、给水、排水、燃气、城市防洪、环境卫生及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对外开放的基本条件。
具体包括道路交通工程,如道路、立交、广场、交通设施、铁路及地铁等轨道交通设施;河湖水系工程,如河道、桥梁、引(排)水渠、排灌泵站、闸桥等水工构筑物;地下管线工程。为常见的供水、排水(包括排雨、污水)供电、通信、供煤气、供热的管线部分及特殊用途的地下管线和人防通道等;架空杆线工程,不同电压等级的供电杆线、通信杆线、无轨杆线及架空管线;街道绿化工程。行道树、灌木、草坪、绿化(如街道绿化中的假山石、游廊、画架、水池、喷泉等)建筑物、构筑物占主要部分的各市政专业工程场(厂)、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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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资质三级承包范围
为确保施工单位在承包范围内进行施工,首先,建设单位应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和业绩,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次,双方应签订明确的施工合同,明确承包范围、工期、质量标准等关键条款。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其按照合同和规定进行施工。同时,施工单位也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申请条件是什么?
建筑承包方式规定有:
1、总承包: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承包;
2、独立承包:发包人将建设工作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承包;
3、联合承包: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共同承包;
4、挂靠承包:以某一工程企业的名义承包。
《建筑法》第二十七条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七条
《建筑法》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三级施工资质承包范围
三级施工资质承包范围包括: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br/>
法律依据:<br/>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br/>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