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许可证前置条件
更新时间:2021-11-24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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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工程施工需要具备一定条件,否者施工单位会被要求停工,并且被处罚一定金额的罚款,那么施工许可证前置条件是什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施工许可证前置条件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施工许可证前置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二、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有哪些
(一)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作为文物保护的工程。
(三)抢险救灾工程。
(四)临时性建筑。
(五)军用房屋建筑。
(六)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三、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多久
三个月,到期后可以申请延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施工许可证前置条件的相关知识,施工许可证前置条件是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单位、施工资金、施工条件已经都符合要求。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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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如下:
1. 建设单位需携带相关文件,包括申请表、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工程承包合同等,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后,对准予许可的,将在1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在10日内送达申请人。
请注意,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也不再需要领取施工许可证。
是否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如下:
1. 建设单位需携带相关文件,包括申请表、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工程承包合同等,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后,对准予许可的,将在1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在10日内送达申请人。
请注意,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也不再需要领取施工许可证。
是否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如下:
1. 建设单位需携带相关文件,包括申请表、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工程承包合同等,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后,对准予许可的,将在1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在10日内送达申请人。
请注意,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也不再需要领取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