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各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私下签的协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便具有法律效力。私下签署的协议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那么,私下签署的协议就是无效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隐名股东是实际出资认购公司的股份,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私下签的入股协议是否有效要看是否能成为隐名股东。我国的法律没有对隐名股东的概念进行明确的规定,但却在《公司法》第三十三条间接承认了隐名股东。所谓隐名股东是实际出资认购公司的股份,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
隐名股东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一)隐名股东实际出资认购公司股份,显名股东并未认购公司股份或未全部认购公司股份。也既实际的出资认购人是隐名股东,而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投资人却为显名股东。
(二)显名股东系以自己的名义向公司投资,而隐名股东是以他人名义向公司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只要协商一致,不违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一般是有效的,但私下签署的转股协议如果有无效情形就不一定有效。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私下签的入股协议有效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