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1、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续展证明
2、如果续展申请有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3、续展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4、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续展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根据商标法及有关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具体表现形式有: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二)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商标续展从什么时候起算的相关内容。申请商标的过程肯定是漫长而又艰辛的,一定要做好心理准备,另外申请商标成功之后要记得好好的保护,不要随便把自己公司的商标借给别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