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在程序终结后如何追偿

更新时间:2021-11-18 16: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其实对于破产的话大家基本都知道是需要补偿给员工一些工资的,通常如果员工已经工作满了一年的话那补偿金应该是一个月,以此类推,当然企业的话也是有申请破产失败的案例的。那么,破产企业在程序终结后如何追偿?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

破产企业在程序终结后如何追偿

  按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来进行执行。

破产企业在程序终结后如何追偿

二、

公司破产赔偿顺序是什么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三)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三、

公司破产清算的规则是什么

  《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即对债务人宣告破产、清算还债的法律制度。

  要将公司的普通清算和破产清算区别开,它们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只规范普通清算。继《企业破产法》和《公司法》之后,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7月发布了《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破产规定》)。由于破产清算会计原理与常规会计原理大不相同,因此,破产清算的会计核算方法必然与常规会计核算不同。国家有关破产清算会计核算目前还没有相关的会计准则,主要有1997年财政部制定的《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然而在目前会计实务中尚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于解决。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破产企业在程序终结后如何追偿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企业破产之后是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的,首先需要支付的就是员工的工资以及赔偿,如果员工在公司工作一年,那么就应该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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