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认购书有法律效力吗

更新时间:2021-11-17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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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认购书与购买书是一样的吗?如果不是,这两种文件的内容有哪些不同之处呢?商铺认购书的签订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下边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商铺认购书有法律效益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到大家。
一、

商铺认购书法律效

  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因此,它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商铺认购书有法律效力吗

二、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综上,认购书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三、

商品房认购书的性质

  审判实践中,对商品房认购书性质的认定,归纳起来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认购书就是正式预售合同,因为认购书是买卖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另一种观点认为认购书非独立的合同,因为认购书仅是对签订正式合同相关事宜的约定。

  我们认为,认购书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是预约与本约的关系。首先,认购书是平等主体之间为设立买卖商品房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协议,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认购书应为独立的合同。其次,认购书是买卖双方就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事宜进行的约定,不是对商品房买卖结果进行直接确认,所以也不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最后,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还存在许多不可预测的环节与风险,如果将认购书直接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开发商在掌握优势信息的情况下,可能附加种种不合理条件,强行要求买方履行此“买卖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则会严重损害买方的利益。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商铺认购书法律效的相关问题。认购书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您对商铺认购书法律效还有其他疑问的话,欢迎您来咨询我们找法网的相关律师。我们的律师会积极为您提供相关的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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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售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商品房预售合同会有法律效力。如果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依法订立的,不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生效条件的,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如果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生效条件的,则一般未办理手续的,合同无效,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br/>
商品房认购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这个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如果在认购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购买的商品房具体房号,价款等,就可以视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合同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
建议提供具体补充协议和原合同,由律师对具体书面条款研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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