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农村自留山补偿标准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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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如果想要征用农村的土地是需要遵守相关的程序的,且需要依法支付一定的赔偿金,对于赔偿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来进行的,作为被征收土地的承包者是需要进行了解的,那么,征用农村自留山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

征用农村自留山补偿标准

  (一)农村耕地征收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前3年平均年产值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1、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一般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二)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三)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征用农村自留山补偿标准 

二、

征用土地的特征有哪些

  (一)强制性,土地征收是一种行政行为,在土地征收法律关系中,由有权的国家机关代表国家来行使,征地方与土地被征收的集体组织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在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土地,无需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同意。国家征收土地作为一种行政行为,被征收土地的集体组织必须服从。

  (二)行政性,土地征收行为并非基于双方的自愿和一致的民事行为,而是有权行政机关行使其职权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有人认为土地征收属于国家行为,这种观点是不确切的,土地征收和其他行政行为没有区别都是由行政机关行使法定的职权的行为,国家行为是不可诉的,征地属于行政行为,可以对其申请行政复议和起诉。

  (三)公益性,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大多数学者认为,公共利益是指一定范围内不特定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国家依法征收土地的唯一原因。

  (四)土地征收必须以补偿为必备条件。国家在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同时,应当对被征地的农民集体和享有集体土地使用权农民进行补偿,的应当保障被失地农民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征地下降。

三、

征地补偿费如何分配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针对失地农民。前二项对象为物,系对物因征地受到的损失的补偿,基于损失与补偿的法律因果。后一项对象为人,系对征地后失地农民的劳力安置,该项是基于法律强制性规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这些补偿费的权属亦作出规定,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征用农村自留山补偿标准的内容,在征用农村自留山的时候,作为征收的单位是需要对被征收人补偿土地补偿费、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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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留山地补偿有标准吗?
你好,没有具体的补偿标准,一般土地的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是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的,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所以,如果觉得补偿不合理,可以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农村自建房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内容一般包括:房屋价值补偿、院落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奖励等。房屋价值由专业的房屋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一般参照周边类似房屋市场价值。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以及奖励,由当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标准。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应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其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农村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农村建设补偿的标准包括: 一、征收土地时,需及时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必要的补偿费用,并应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二、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 三、征收土地应当确保公平、合理的补偿,以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并确保其长远的生计得到保障。 四、在征收土地过程中,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包括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应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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