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情鉴定程序
更新时间:2021-12-25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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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于发生伤害或者是事故的时候一般是需要对于伤者进行一个伤情鉴定的,那么对于伤情鉴定都需要履行什么样的程序,具体包含哪些内容,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人身伤情鉴定程序,希望可以解决大家的相应的问题。
一、
人身伤情鉴定程序
(一)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二)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实,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三)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四)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五)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六)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二、
什么情况下需要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三、
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一)委托人增加新的鉴定要求的;
(二)委托人发现委托的鉴定事项有遗漏的;
(三)委托人在鉴定过程中又提供或者补充了新的鉴定材料的;
(四)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
补充鉴定是原委托鉴定的组成部分、是对原司法鉴定结论的补充。与原鉴定结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当重新申请鉴定,不能够通过补充鉴定达到重新鉴定的目的。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人身伤情鉴定的程序法律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再出现伤残的请款下该,应当按照法律的相关的规定进行鉴定,此内容仅供参考。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人身伤情鉴定程序,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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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伤残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伤残鉴定需遵循法定程序。1. 准备材料:包括伤残评定申请书、医院诊断证明等;2. 选择鉴定机构:确保机构具备相应资质;3. 接受检查:评定者亲自接受专业检查;4. 缴纳费用:按规定缴纳评定费用。
申请伤情鉴定程序有哪些步骤
伤情鉴定程序包括申请、材料提交、认定等。具体需向劳动局申请,提交医疗证明等材料,由专家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果获得相应赔偿。
关于伤残鉴定的程序流程
申请伤残鉴定的流程:
1. 申请或职工一方依法向社保局或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2. 上述部门依法受理并及时作出决定;
3.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规定作出鉴定结论。
对于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特殊情况可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后延长申请时限。若用人单位未按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后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鉴定结论应及时送达申请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