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拉走化妆品怎么处罚
更新时间:2021-11-16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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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所谓的假冒伪劣商品,也就是一种可以导致很多消费者误认的,含有大量不真实因素的商品,而假冒伪劣商品从类型上来分,可以分为假冒商品以及伪劣商品,那么,药监局拉走化妆品怎么处罚?下面看看找法网小编介绍吧!
一、
药监局拉走化妆品怎么处罚
经营者出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的,由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对经营者进行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
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第二十六条进口或者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
对已取得批准文号的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的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撤销产品的批准文号。
第二十七条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

二、
什么是假冒伪劣商品
假冒伪劣商品是指那些含有一种或多种可以导致普通大众误认的不真实因素的商品。假冒伪劣商品可以分为假冒商品和劣质商品两种类型。假冒伪劣商品是假冒伪劣的物质产品,不包括精神产品。其特征是:具有不真实性因素和社会危害性。
三、
假冒伪劣商品的常见形式
(一)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
(二)假冒他人商品的产地、企业名称或代号的商品;
(三)虚构企业名称的商品;
(四)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
(五)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商品;
(六)名称与质地不符、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或者主要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商品;
(七)冒用优质或认证标志,冒用许可证标志的商品;
(八)掺杂使假、偷工减料的商品;
(九)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旧充新的商品;
(十)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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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在药店查到一包过期的干货是怎么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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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过期药品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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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所例行检查,在化妆品店发现一瓶过期产品怎么处罚
违反食品安全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以相应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使用非食品原料或添加非法化学物质生产食品,或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二)生产经营超出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食品;
(三)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经营腐败变质、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经营病死或死因不明的肉类及其制品;
(六)经营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
(九)利用未经安全性评估的新食品原料或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从事食品生产;
(十)在责令召回或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仍拒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