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交保险有补助吗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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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在找工作进去入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不仅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要帮员工缴纳相关的保险,这一类在劳动法中是有明确的规定,不按规定缴纳就算是违反劳动法,那么,员工不交保险有补助吗,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员工不交保险有补助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员工不交保险有补助吗
(一)如果用人单位不给交社保,用人单位应该补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
二、怎么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三、社保注意事项
(一)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二)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三)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四)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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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买社保员工补助,员工自愿不买社保有补助吗
公司是有责任缴纳社保的,自愿不买的公司可以给予一定的补助。
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总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