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过期挨处罚么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汽车的保险我们知道通常是需要购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等的,但是交强险是强制险,是每位车主都需要购买的,在汽车保险过期的情况下,车主不在继续购买汽车保险会被处罚吗?下文是小编针对汽车保险过期挨处罚么所罗列出的知识,希望能为大家带来帮助。
一、
汽车保险过期挨处罚么
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若未购买商业保险的,一旦遇到交通事故的,由自己全额承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二、
汽车保险标志不贴有什么后果
车辆年检标志不贴被公安机关查处会扣留机动车,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三、
不贴交强险标志怎么处罚
未粘贴保险标志,处罚分两种情况: 1、经核实车辆已经投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对其未放置强制保险标志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第1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3条第2款规定,处50元罚款,记1分。 2、经核实车辆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第98条第1款,将强制车辆所有人按规定投保并处两倍保费的罚款。由于各类车型的保费不同,因此罚款额度也不同,罚款将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汽车保险过期要及时续保,不然不光会被处罚,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还需要承担全额的赔偿。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汽车保险过期挨处罚么”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其他方面的疑问,欢迎您到找法网咨询专业律师。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我想了解一下,因临牌过期上路怎么处罚
1. 临牌过期上路,且无正式牌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并同时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当事人之后办理了牌照,则会退还机动车。
2.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依照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3.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汽车保险过期怎么办,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汽车保险过期的处罚:汽车投保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汽车保险过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按照规定投保后,并处按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按照规定投保,并处罚款数额为按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按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因临牌过期上路怎么处罚,有哪些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将被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此外,如果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补办相应手续,同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对于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行为,也将依照同一法律规定进行处罚。需要注意的是,临牌过期上路将被扣12分,并罚款200元。如果当事人能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补办相应手续,被扣留的机动车将及时被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