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业务员执业证号被盗用咋办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执业必须要依照法律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不能够从事违法犯罪的行为,否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保险公司业务员执业证号被盗用咋办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

保险公司业务员执业证号被盗用咋办

  当事人可以带上身份证和代理证号码,到保监委核实你的证件,有理有据,这事保险法中有章可寻,谁顶替谁违法。

保险公司业务员执业证号被盗用咋办

二、

保险投保的注意事项

  (1)当业务员拜访您时,您有权要求业务员出示其所在保险公司的有效工作证件,包括《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评书》、《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

  (2)您有权要求业务员依据保险条款如实讲解险种的有关内容。当您决定投保时,为确保自身权益,请认真阅读保险条款。

  (3)在填写保单时,您必须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并亲笔签名;被保险人签名一栏应由被保险人亲笔签署(少儿险除外)。

  (4)当您付款时,业务员必须当场开具保险费暂收收据,并在此收据上签署姓名和业务员代码;您也可要求业务员带您到保险公司付款。

  (5)投保一个月后,您如果未收到正式保险单,请向保险公司查询。

  收到保险单后,您应当场审核,如发现错漏之处,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及时更正。

  (6)投保后一定期限内,您享有合同撤回请求权,具体情况视各公司规定。

  (7)如您的通讯地址发生变更,请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以确保您能享有持续的服务。

  (8)对于退保、减保可能给您带来的经济损失,请在投保时予以关注。

  (9)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参照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及时与保险公司或业务员取得联系。

  (10)您对投保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可向保险公司的有关部门咨询、反映或向保险行业协会投诉。

三、

保险公司设立的原则

  我国《保险法》第67条明确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必须首先经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未经监管机构批准同意的,工商管理机关不得核准设立登记和颁发营业执照。

  这实际上规定了在我国设立保险公司的基本原则——许可设立原则。所谓许可设立原则,又叫核准设立原则,是指设立保险公司不仅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要经过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与特许设立原则的手续繁杂相比,许可设立原则的程序相对简便;而与准则设立原则下一般公司的设立自由相比,许可设立原则又可以通过保险监管部门的审核,在保险公司设立的源头上加以把关,以排除不合格保险公司的产生,保障被保险人利益及保险业的稳定。

  许可设立原则赋予了保险业监管部门一种特权,规定了保险公司设立的准入门槛。各国法律一般都对保险公司的设立设置比一般公司更高的门槛,其主要源于保险业作为金融业组成部分所具有的特殊风险性及其对社会经济秩序的特殊影响。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当事人可以带上身份证和代理证号码,到保监委核实你的证件,有理有据,这事保险法中有章可寻,谁顶替谁违法。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保险公司业务员执业证号被盗用咋办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律师解答动态
您好,根据你描述的可以说明诉求
你好,你是有民事案件的问题吗,具体描述
你好,你有没有相关的证据,说一下你的详细情况,我可以给你提供正确的解决办法
您好具体情况可以委托律师解决
你好,可以详细描述案情,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后进行调节
你好,这是可以协商来解决的,也可以法院起诉对方,有没有相关证据的
你好,是有什么法律纠纷的问题吗,进行协调没,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