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后,债权人是可以申请对债务人股权进行保全的,股权申请保全后,进行拍卖的价款优先对质权人受偿。
40.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1、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
某种财产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要件:可转让性。
2、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
我国《民法典》第210条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由此可见,签定书面质押合同是股权质押生效不可或缺的法定要件。
3、必须办理出质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4、禁止预设流质条款
在股权质押合同中预设流质条款,是指质权人和出质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债权未实现时,出质的股权自动转让给质权人。
质押率=(贷款本金/市值)×100%市值=数量×前七个交易日股票平均收盘价。
(知识延展)股票质押:
用于质押贷款的股票原则上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对上一年度亏损的,或股票价格波动幅度超过200%的, 或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或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或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均不能成为质押物。
一家商业银行接受的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并且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被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20%。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质押需要保全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一旦是股权质押后,债权人是可以申请对债务人股权进行保全的,股权申请保全后,进行拍卖的价款优先对质权人受偿。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