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建有异议怎么申诉

更新时间:2021-11-06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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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有很多的房屋可能就会被纳入拆迁的范围,因为被认定为了是违章建筑,对于违章建筑是需要及时的拆除的,因为会给城市的市容等造成很多影响,但也有会对拆除不满。那么,对违建有异议怎么申诉?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

对违建有异议怎么申诉

  首先,那个部门认定的,向对方提交申诉材料。如果行不通,那么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违章建筑认定。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对违建有异议怎么申诉

二、

违章建筑拆除后会给补偿吗

  违建拆除后,一般不会给予补偿。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三、

违章建筑包括哪些情况

  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违章(法)建筑”的含义,在学术界目前比较认可的一种说法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建造的建筑物和其他工作物。

  (一)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二)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三)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四)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五)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不予补偿的“违章(法)建筑”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无偿拆除的建筑,而不能以是否具有产权证或者批准文件作为判断是否是违章(法)建筑的唯一标准。没有相关的产权证明很多时候是因为社会历史遗留原因造成的,并不是产权人主观之过。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对违建有异议怎么申诉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对违建有异议一般来说需要向作出违建的部门提交申诉材料,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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